35万亿土地出让金背后的乾坤大挪移

中共1987年开始出卖土地使用权,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后土地转让收益大规模爆发,中共政府预算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土地出让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的一部分。1998——2017年,出卖土地获得的收入为35.3万亿人民币,成为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

1998-2017中共政府历年土地出让收入,数据来源:财政部

任志强称:“我们调研了北京等一线大城市的70个项目,发现地价(土地出让金)大约占到平均售价的一半多一点,54%-55%,再加上25%的所得税、增值税可能到60%,包括地价和各种税费在内的成本占到房价的70%左右。”这么说,如果以600万元买套房子,这里面约有420万元就被政府拿走了。

土地出让金成了地方政府不折不扣的“钱袋子”,最终房价越来越高。政府不调控土地出让金,而直接调控房地产价格,房价有下降的道理吗?

实际上,央行和财政部都是感谢高房价的。大量的存量货币被凝固在钢筋混凝土里,这样央行超额印刷的大量纸币才不会引起市面上可见的恶性通货膨胀。对于财政部来说,高额土地转让金和相关税费就像一个输血站,保障了即使在经济下行环境下也能获得高额财政收入,这点对地方财政部门作用尤其明显。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政府通过收取这35万亿的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空前的财富大挪移——从本应该属于全民个体的财产变成了中共政府的财政收入,实现了国富民穷的大转变。要知道,2017年,中国居民净存款也就26万亿。

问题来了,土地啥时候就共产了呢?这要从1982年修改宪法说起。

1949年的临时宪法(即《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都保证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而“水流、森林、荒地”则属于国家;倘若国家需要“城乡土地”,可将之“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

1975年的文革宪法和文革后的1978年宪法都保留这些规定,1982年修改的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好了,就这么一句话,土地就归中共的国家所有了。同时增加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样一条补充说明,也就是说,土地转让权也被中共垄断了。城市“土改”的既成事实庄严地写入了宪法,没有给公民的财产损失以任何补偿。这比明火执仗的抢劫文明多了,也省事多了。把宪法改上几个字,就是后来这35万亿的财富在宪法的保护下被中共政府拿走了。

财产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国有土地产权从所有制上应属全民所有,可是主人翁在自己领土上购房居住,所持有的也只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但一点国民优惠都没有,还须另外摊缴高额土地出让金给政府以换取只有70年的土地租用权。70年以后呢?续租还是买断?这就留给后人考虑了。

从1987到现在,土地使用权的变卖已经基本完成的差不多了,土地供应越来越少,同时,住房或土地价格大幅下降无疑会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级别。中国经济学者胡星斗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地方的土地财政现在也基本上枯竭了。我到一些地方去看到一些县级城市,连偏远的山头都已经卖掉了。现在基本上无地可卖了。而地方债却非常沉重。我有一个朋友告诉我在他们老家,地方债相当于当地财政收入的两倍”。

为了缓解这个危机,中共政府又想了一个招,征收房产税。并要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对于只是租用了所谓国有土地70年使用权的个体来说,已经缴纳了土地租用金,土地转让税费,由于并不拥有土地产权,征收房地产税的私人产权主体并不存在,如何征税?中共自有办法,前提是还能在2020年继续存在。

没有只涨不跌的商品,当然也包括房地产。中国房地已经被吹成了一个畸大的泡沫,真金白银已经被挥霍转移,地产崩盘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必将带来整个产业和金融体系的全面危机,进而导致政治危机,这可能如山崩海啸,摧枯拉朽,也可能是安静的革命,成为压垮中共最关键的一根稻草。

一个无限膨胀又不受制约的权力和利益集团,它的存在就是掏空所有人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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