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个说流利英法语举止得体的亚裔面孔女孩,
问,是日本来的吗?
答,不是,是从中国来的。
又问,小时候与父母一起来的?
答,不是,是被收养的。
再问,您知道从中国哪个省来的吗?
答,Ganxi(广西or江西?),但对中国完全不了解。
游泳冠军Maggie,是从江西收养的。前面还说过一个女孩,从从云南收养的。
一个人的言谈举止,是长期气质的养成和心智模式的外在体现。这个只能面对面才能感受到,通过电视网络是感受不到的。
就像遇到的这个女孩,举手投足就没有一点中国人的习气,我判断她是日本来的,没料到她说是中国来的。
再问,原来是打小就被当地人从中国带来收养的,对中国一无所知。难怪了。
我遇到并当面与两个从中国收养的女孩交流过,虽然从小就生活在加拿大,但又有东方女子特有的温柔细腻,气质和教养一点都不输日韩,甚至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见,中国人的问题,与人种无关,根本上还是社会文化、家庭教养和由此形成的心智模式的问题。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重男轻女的风俗。
清代的中国,盛行淹死女婴的风俗,尤其是江南两广一带。
顺治年间,都察院御史魏裔介向皇帝所进条陈中说:“福建、江南(江苏、安徽)、江西甚多溺女之风。”
同治年间,御史林式恭奏:“近来广东、浙江、福建、山西等省仍有溺女之风。”
光绪时期则全国流行,湖北、直隶、山东、陕西溺女频发……
从相关资料的统计来看,溺女最严重的省份是江西、湖南、浙江和福建,福建福清县“无一户之不溺”,侯官县每年溺女数量以“千记”。
《重纂福建通志》中记载:“凡胞胎初下,稳婆率举以两手审视,女也,则以一手覆而置于盆,问:‘存否?’曰:‘不存。’即坐,索水,曳儿首倒入之,儿有健而跃且啼者,即力捺其首,儿辗转其间甚苦,母氏或汪然泪下。有顷,儿无声,撩之不动,始置起。”
俞樾在《右台仙馆笔记》中记载,“有客自宁波来,言其地有焚死女婴一事,…始则呱呱啼,继则动,久之皮骨俱焦,不复成人形矣。乃遂以石而投之江。”
围观的数百人都叹息不已,
问这家人何以对女婴施以如此惨烈之酷刑,答曰:其家已经连生两个女儿,都溺死了,这个是第三个女婴,用火烧死是“冀其魂魄知惧,不敢复来也”。
围观的数百人,无人制止。
汤用中《翼駉稗编》:“粤东永安县生女溺弃,相习成风,虽经大吏屡次严禁,县官捐建育婴堂,城坊稍知感化,而乡曲恶习如故。”
清末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十:“溺女之风,西江尤甚。天津沈封翁世华,官是省巡检,所至有惠政,尤禁溺女,剀切申谕,浇风为之一变。…凡封翁孙曾辈掇获科第,无不由江西人暗中识拔者。”
江西人也知道这不对,所以感恩沈世华任江西巡检时遏制溺女风气,报答他的子孙。
这么多中国女孩被加拿大收养,一个个美丽的生命自由自在的在被祝福的国土上长大。
不知道,中国人该怎样感谢加拿大。
罪孽深重的中国人,遭遇中国人自己组建的暴恐组织中共畜生一般的对待和压榨,这算不算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