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的神与老子的道

斯宾诺莎:”无知的人不仅在各方面受到外部原因的扰乱,从未享受灵魂的真正和平,且过着对上帝和万物似乎一概无知的生活,活着也是受苦,一旦不再受苦了,也就不再存在了。有知的人在他有知的范围内,简直可以不动心,且由于理解他自己、上帝、万物都有一定的永恒的必然性,他也就永远享受灵魂的和平。”

斯宾诺莎这里说的有“知”和无”知”,不是普通的知识,而是关于世界本源和神的本来面目的灵知,又被称为Gnosis,音译为诺斯底。欧洲文艺复兴前夜的基督教清洁教派、玫瑰十字会及其衍生出的共济会,都可归为诺斯底教派。斯宾诺莎提出神(自然)是唯一实体。传统认为,这是整合了笛卡尔思想的灵魂和广延的形体的二元论。

但如果仔细品读斯宾诺莎的著作,就会发现,他的思想与禅宗同脉,是道家传人。斯氏提出有且只有一个唯一实体,这个实体是自因的、唯一的、无限的、永恒的自然神上帝。这从政治根本上颠覆了基督教上帝的统治位格,打破了君权神授的合法性。神通过自然法则来主宰世界,世界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必然性。

人通过理智认识和把握自然本身的必然性的过程,就是人获得和实现自由的过程。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道”先天地而生的独立至善,当然地颠覆了中国天赋君权的绝对权威。斯宾诺莎的神和老子的道是一致的。

道不仅具有斯宾诺莎的神所有特性,老子更提出了“道”周流不息的运行规律:“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大道汜兮,其可左右”,道广袤无边,运行不殆,无远弗届,循环往复。斯宾诺莎在《简论上帝、人及其心灵健康》中反复论证的自然神上帝,从源头、位格、范畴和特性各个维度来看,就是老子的道。

斯氏认为只有上帝拥有完全自由,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万有的必然性,那么我们就愈容易与上帝合为一体,并能分享上帝的自由属性。老子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道是独一无二的,循道而生是天下共通的范式。

斯宾诺莎认为万物都“努力于维护自己的存有”,这是出自万物的本性,万物顺应本性就会努力保存自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无所偏爱,万物自相治理,自生自灭、自作自化,一切随其自然发展。”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道顺任自然,化生万物,持守道,万物就会自然生长。

斯宾诺莎主张无”知“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万有是被完全决定了的,自由是我们有能力知道我们已经被决定了,并且知道为什么我们要这么做。所以自由不是对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说“不”,而是说“是”并且理解为什么事情将必须那样发生。“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关于死的默念,而是对于生的沉思。”

理性主义是一种认定真理不依赖感官而依赖于理智和演绎推理的方法论。斯宾诺莎和笛卡尔、莱布尼兹被公认为十七世纪三位最伟大的理性主义哲学家,但如果追根溯源,就能发现老子是理性主义的一个源头。这个源头的衍化,在中国表现为以道解佛灵动澄澈的禅宗,在西方则成为挑战基督教神权政治传统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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