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欧洲盛行采邑制。查理大帝把通过战争夺来的土地分封给有功将领,使得采邑遍及全国。英国则从威廉一世开始实行采邑制,规定每个骑士采邑供养一名骑士,为国王服兵役。拥有采邑的封建主在自己的土地内享有完全的行政、司法、军事和财政权。
类似的采邑制度早在西周春秋时期就盛行了。
周代封建制是这样的:
1.天子君临天下,嫡长子继承。
2.其他的儿子和功臣封国,受封的为国君或诸侯,同样嫡长子世袭。封国向天子进贡,组织军队,听候天子调遣。
3.国君再将封国划分,封给其他儿子和功臣,为采邑。受封者为大夫。大夫进贡国君,同样是嫡长子世袭,但没有组织军队的权力。 “邑”是构成每个诸侯国的基本单位,每个城邑都隶属于某个大夫。
4.没有分封到土地的贵族是士。士没有土地,只能是卿大夫、国君或天子的附庸。
《史记•刺客列传》里有句话“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流传很广。士没有世袭的土地家业,没啥牵挂,敢拼敢杀。很少听到国君或大夫为知己者死的。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就是这个原因。
按说周代采邑制将权力分散到各诸侯国,天子和各诸侯国君之间相互牵制,言论自由,百家争鸣,历八百余年,很有机会向君主立宪过渡的。但并没有,反而最后被暴秦横扫六合,实现了历史的大倒退。而英国威廉一世施行采邑制一百多年后,就开始向宪政过渡。
这是为啥呢?
1215年,英格兰国王约翰接受贵族提出的《男爵法案》,即《大宪章》。这份文件由坎特伯雷总教区总主教史蒂芬·朗顿起草。要求王室放弃部分权力,保护教会的权力,尊重司法过程,接受王权受法律的限制。这是英国此后建立君主立宪议会政治秩序的基石。
这里出现了一个周代八百年都没有的重要势力——教会。
尽管是由主教起草的《大宪章》,但教宗诺森三世训斥其为“以武力及恐惧,强加于国王的无耻条款”,教宗否定了任何贵族对权力的要求,又称这样做破坏了国王的尊严。约翰也宣布废弃《大宪章》。男爵战争因此爆发。 1216年约翰死后,亨利三世继位,战争结束。王室大臣以继任亨利三世的名义再次发出《大宪章》,并逐步成为英国法律。
可见,教会在中世纪的英国不只是基督信仰的象征,还作为权力的一极在王国政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这样,王国的权力由国王、教会和贵族领主三足鼎立。两条腿的桌子不容易站立,三条腿则是最稳固的一种平衡支持模式。
周代天子建立了“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天-天子-民-天的政治伦理,政教合一。
这种信仰和政治伦理格调在当时是很高的。可以说是睥睨天下。
但政教合一的天子只是权力的一极,另一极在诸侯国贵族,也就是说周代权力是两极,缺少像英国教会第三极的调停平衡力量。这样就很难建立权力制衡,而容易陷入权力失衡。
纵观所有政教合一的政体,没有一家能主动过渡到三权分立宪政体制的。
更重要的是,教会这股政治势力激活了民众的政治觉醒。既然大家都是上帝造的,”人人因受造而平等“,推动了分权制衡的君主立宪政体向民主共和政体的过渡。
《诗经·大雅》里说“天生烝民,有物有则”,周人认为下民皆上天之子。老子也说,宇宙间有四大——道、天、地、人。周人“天生烝民”的神学政治观从根本上肯定了人的地位。
也就是说,周人认为人人都是天子。说得这么好,周代怎么没有进化到民主共和呢?
大家都是天子,但周王是天的元子,也就是长子。王的本意就是沟通天地人。周王既是上天的元子,又沟通天地人,这周天子就是政教合一的神选祭司了。《礼记·曲礼下》:“君天下,曰‘天子’。“天子的称号也只能由周王独享了。
虽然只有这么一个细微的差别,但人跟人的等级和权力距离一下子就拉大了。周天子不但是政治上的国家元首,还是皇天上帝的元子和使者,兼具了耶稣和穆罕穆德的位格和使命。
万民也是天子,但不能称天子名号,还只能服从周天子这个元子老大哥。嫡长子世袭制,也是为了配合这个至关重要的上帝元子的合法性。
《尚书·召诰》说“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这是说上天的元子还可以通过改朝换代来更改,周天子就是接的商天子的班。
凭啥能接商的班呢?”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老天没有偏私,谁德性好就帮谁。因为商纣王无德,上帝就要结束殷商的天命,换班给周来继承。
天命+德政,也有分权和制衡。
虽然由于几个关键因素,还有商业和科技相对落后的时代背景,周没有演变到君主立宪政体,也没能过渡成民主共和。但周的政治体制和政教思想内核是当时最先进的,也是中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最好政治制度。周代八百余年的国祚,那也不是白来的。
周以后,中国的国体江河日下,直到迎来中共的极权暴政。
话说回来,假如周代直接过渡到君主立宪进而民主共和,这整个人类历史都得改写。而且,你我还会来到这个人间吗?
世事的演进虽然曲折,但都是有规律的。这个规律就是道。换句话说,这个世界是完全注定的,不存在任何的偶然性。这话听起来很玄乎,但估计用不了一百年,这话就跟地球是圆的一样成为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