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权力大于法律,人就会不择手段的追求权力,从而让权力更强大,更不受约束。
如果法律大于权力,人就会不择手段的钻营法律,从而让法律更细密,更完善有效。
这样看,法大于权会更好些。
但立法权必须与司法权分离。如果立法和司法掌握在同一个人手中,就会成为法律之王——凌驾一切之上的最高权力。
任何独大又不受约束的权力都是极其危险的,对所有人都是这样,包括掌握大权的人。无论是司法权,行政权,还是教权。
特别是宗教裁判的权力,充满蛊惑人心的教条、强烈的排他性,以及偏执的狂妄。
因此,权力的三极分立由立法、司法和行政组成。
宗教自由,但被排斥在权力分立制衡之外。
王在法下。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至关重要的进步,是质变,标志着不受约束的最高权力被关进法治的笼子。
承平日久,就会错觉今天宪政之下和平安稳的生活是与生俱来的。
文明进步到今天着实不易。
这个进步,或说这个管制权力的笼子,是无数铁与火的征战和人类祖先的血泪教训编织成的。
这个征战还没有结束,还是一个正在进行时。
但人类文明总是在进步的。长期看,文明战胜野蛮,是历史的必然。
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就是站在文明的一边,站在人类未来的一边。
所有野蛮的、兽性的极权专制,不管披着什么样的华丽伪饰,都不可避免的充当自身的掘墓人,并被自己埋葬。
残忍和诡诈的反面是坚韧和智慧。
作为残忍诡诈的人类,能以坚韧和智慧在欧美进化出三权分立、宪政共和的政治文明已经很了不起了。
这让人从禽兽当中分离出来,开始书写区别于禽兽的人类文明。
尽管,只是从地球的一部分区域开始,但已经是势不可挡的时代潮流。
因为,人有能力从禽兽当中分别出来。
但期待一个国族迅即改变固有制度和生活方式是不可能的。改变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且从内部的转变才牢靠。外部压力只是诱发因素和催化剂。
如果国民已经习惯了自上而下层层奴役的等级制,习惯了专制的组织效力和长期谎言教育,非从内部自由种子的觉醒扩展,外部因素是很难扭转的,即便是战争。